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程序,是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。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,党委(党组)、纪委监委(纪检监察组)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问题线索,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,收集客观性证据,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实践中,初核人员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、精准思维、关联思维、底线思维,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、查清事实。
系统研判把握方向。纪检监察机关收集问题线索渠道多样,需要系统研判重点把握。对问题性质进行研判,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看反映的问题属于涉嫌违纪违法还是职务犯罪范畴,为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打好基础。对线索来源进行研判,通过审查调查、巡视巡察、审计监督等渠道移交,或现场来访、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,其真实性往往更高;对于时事热点、社会焦点,或发生在干部提拔、换届选举、表彰奖励等重要节点的问题线索,应仔细甄别并及时妥善处置。对反映内容进行研判,研判重点时,看反映事项是否主题明确、主线清晰、重点突出;研判要素时,看线索反映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由等信息是否完整齐备、具体可查;研判逻辑时,看反映事项的脉络是否清晰,反映人身份与其获取信息是否匹配、揭发动机是否成立。
细化方案找准切口。精准研判是办案的基础,要善于筛选有用信息,以重点事项、薄弱环节为突破口,有针对性地制定初核方案。初核方案要细,围绕“关键少数”、关键事项、关键环节,确定初核路径和重点核查事项,排定查询数据、调取资料、安排询问、开展谈话等细化措施,明确实施节点、制定应急预案。工作切口要小,问题线索往往头绪较多,这就要求初核人员必须理清脉络,优先选取反映事实清楚、查证把握较大、牵涉范围较小的环节进行突破,以点带面打开缺口。查证方法要巧,根据问题线索特点和保密要求等情况,适时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查阅复制文件资料、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,固定客观证据,形成稳定事实。
深挖拓展循线突破。运用“大数据”“铁脚板”相结合的方式,从掌握的信息资料中找到互为补充印证的有效关联。以人关联,准确判断关联人员,重点梳理初核对象近亲属及交往关系密切人员的相关情况,从中获取有用信息,适时进行拓展延伸调查取证。以技关联,运用互联网与现代通信技术获取信息,通过大数据分析,对信息数据进行关联、分类、比对、展示,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、疑点和内在关联。以案关联,强化由此及彼、由表及里的系统观念,注重案中挖案、以案找案,对以往查办的案件有关信息进行联系拓展,找出关联证据。
严格规范确保安全。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,必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,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。严格审批流程,筑牢初核流程安全规范意识,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拟初核的问题线索要先行按照程序报批,对因工作需要拟扩大初核范围的应履行审批程序,初核后要将经过集体研究形成的初核结论、情况报告及时提交审批。严把安全防线,认真制定初核谈话安全预案,综合考虑各环节因素,动态了解谈话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,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。严守纪律要求,自觉遵守保密纪律,严格控制初核事项知情范围,防止出现打探消息、跑风漏气等情形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